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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進教師服務網(技合類)

新進教師服務網-技合類

新進人員報到及各項申請

1.進駐廠商

*應備文件:

(1).     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進駐/續約申請書。

(2).     長庚大學產學育成輔導計畫書。

(3).     同意審查聲明書。

(4).     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設立登記表影本。

(5).     資本額超過8仟萬者,檢附證明員工數低於200人之勞健保繳款收據。

2.專利及技轉業務:

*對象:本校發明(創作)人。

*智權歸屬:

(1).  職務上之發明(創作):凡本校教職員工生以本校經費、政府機關補助或委辦本校進行研發,或於任職期間利用本校及附設機構之資源進行研究,其智慧財產權為本校所有。

(2).  非職務上之發明(創作):於在職期間非職務上之發明(創作)凡非屬前項之情事所獲致之研發成果,該成果無利用本校資源、既有技術或上班時間,其權利歸屬於個人所有者,應以書面簽請所屬系所或單位主管認可並提交「研發成果評量委員會」審議再送校長核定通過後,則該研發成果歸屬個人。

*發明(創作)人權利及義務:

(1).  技術授權之權益收入(含技術或專利移轉之權利金與衍生利益金),依據「長庚大學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辦法」第七條比率分配。

(2).  發明(創作)人應確實保管與發明有關之研究紀錄,以利查證之需,並應負保密義務。

(3).  發明(創作)人應保證其所完成之發明,絕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、或竊取他人業務機密。

(4).  如有第三人針對所取得之專利權提出異議或舉發撤銷專利時,發明(創作)人有義務協助進行所有必要之防禦程序,俾以確保有關權益。前述專利權遭他人侵害時,發明(創作)人應協助進行所有必要措施,以確保本校及利害關係人之合法權益。

(5).  發明(創作)人如有故意欺瞞之情事,致使本校之相關專利權遭致損失時,或經他人提起訴訟及請求賠償時,該發明(創作)人應負責賠償一切損失,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。

(6).  本校發明人分配之權益收入,得依下列兩種管理方式中擇一或指定比例均予採 行:(A)納入發明人個人收入;(B)納入發明人專屬之「權益收入」經費代號帳戶。

*注意事項:

(1).  為配合研究成果管核,請計畫主持人配合科技部規定辦理填報系統登錄成果作業 。

(2).  基於對本校智慧財產權保護,技轉中心得對本校同仁研發成果進行了解,提請「研發成果評量委員會」進行推廣與處理。

(3).  於在職期間因時效因素需先行申請專利時,需以校方名義先行提出申請專利,專利取得申請日號或獲證日號後,屆時可依校方審查程序辦理轉回接管程序。

3.產學合作申請:無。

 

重要法規及作業

  申請進駐

1.進駐/離駐準則.

2.  輔導管理準則.

3.諮詢顧問聘用準則.

師生創業

專利及技轉作業:

1.專利技轉相關辦法

2.專利技轉表單:<專利>       <技轉>      <其他相關> 

3.技術移轉中心網址

4.技術移轉中心聯絡窗口

張廷甄 組員

電話:03-2118800#3201

傳真:03-2118297

Email:sala.chang@mail.cgu.edu.tw

位置:管理大樓12樓

產學合作作業:

  1. 產學合作計畫:

相關辦法:長庚大學產學合作計畫實施辦法。

2.      產學合作計畫申請及執行流程

3.      產學合作計畫申請

(1).        申請表、合約書 (含計畫書) 一式三份 (無合約書者須附委託證明文件)、產學合作案主持人同意書和參與人同意書

(2).        系院主管簽完送建教中心審核。

(3).        校長室審核。

(4).        三方完成用印後合約始得生效。

4.      產學合作計畫執行

(1).        計畫展延、暫借款、款項變更及其他。

(2).        計畫展延,請附產學合作計畫反應單及產學附約書或廠商同意之展延聲明書。

(3).        暫借款,請附產學合作計畫反應單及產學合作計畫主持人承諾書

(4).        款項變更及其他,請附產學合作計畫反應單。

(5).    計畫經費繳款: 請附繳款單並註明產學合作計畫編號。

5.      產學合作計畫結案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1).請附產學合作計結案提報表及產學合作計結餘款轉移表繳交(有結餘款者才需繳交)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2).結餘款處理:請選擇入個人產學專戶或入其它產學合作計畫或撥給院系。

相關連結

建教合作中心網站

建教合作中心規章辦法 

建教合作中心表單下載  <企業產學合作計畫類<政府補助產學合作計畫>  

建教合作中心聯絡窗口

黃巧狄 組員

電話:03-2118800#5631

傳真:03-2118297

Emailcerita@mail.cgu.edu.tw  

位置:管理大樓12

技術產創作業:

1.技術產創相關辦法

2.技術產創表單

3.技術產創中心網址

4.技術產創中心聯絡窗口

鄭家旻 組員、詹心妤助理

電話:03-2118800#5486, #3716

傳真:03-2118297

Email:citc0940@mail.cgu.edu.tw

位置:管理大樓12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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